8月20日,省直部门分别召开会议,学习传达省委严肃处理西安市有关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决定。广大党员干部表示,坚决拥护省委严肃处理西安市有关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决定,深刻汲取教训,自觉向中央基准看齐,坚决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严格约束自己,各单位“一把手”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中,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人和事要勇于斗争敢于查处,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顺民主持召开部机关正处职以上干部会议进行学习传达。大家认为,省委对西安市有关领导干部的处理决定,体现省委从严管理干部、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全省组织系统坚决拥护。一是管理干部上必须“严”字当头,守住底线、不撞红线。二是抓作风建设必须持之以恒,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从严处理、决不姑息。三是组工干部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落实组织部门“五不”要求,敢于对“潜规则”“关系网”说“不”,对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
省委宣传部召开处以上干部会议。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不断自我警醒、自我净化,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和权威,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紧盯“四风”问题不放松,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在省委统战部召开的省级统战系统处以上干部大会上,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陈强主持了传达学习。会议要求,省级统战系统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责任,特别是在抓班子带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等方面,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的各项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各项规定,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
省委政研室召开党员干部大会,省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岳亮主持会议。会议表示,省委严肃处理西安市有关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决定体现了我省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决心,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引以为戒,真正把中央八项规定内化为党性修养的一部分,积极践行“三严三实”,自觉做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向中央基准看齐。
省政协召开机关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会议表示,要把中央八项规定当作不可触碰的“红线”,努力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要切实强化机关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切实增强党性、改进作风。机关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纪守法,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
省直机关工委召开处级以上干部会议。会议要求,一是要以支部为单位认真搞好学习传达,不断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委主体责任,自觉做到严于律己、慎用权力;三是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省直机关“抓整改、建机制、促工作”主题活动和“庸懒散浮”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机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精神萎靡、本领恐慌、纪律松弛、效率不高等问题的整治力度。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局系统处上以干部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斌强调,一是要旗帜鲜明地拥护党中央的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各项规定,不碰党纪国法的“红线”。二是要敢于同不良风气做坚决的斗争;各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把纠正“四风”当做一项长期的任务抓实抓好;要求全体干部着力克服“庸”“懒”等不良风气的影响,勤政为民、踏实苦干。
团省委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团省委书记、党组书记李豫琦主持会议。会议要求,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职责,以“零容忍”态度狠抓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体党员干部要牢记“作风建设没有完成时”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告诫,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梳理出来的“四风问题”,对照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省财政厅召开副处级以上干部会议,会议表示,省委的决定充分体现了从严管党治党、反对“四风”的鲜明态度,全厅干部职工要从这一案例中吸取教训,坚定向中央基准看齐,坚决执行省委从严管党治党、从严教育管理干部的一系列举措,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要求上来。
省委老干部局召开局系统处以上干部大会。会议要求,局系统党员干部要以坚强的党性、坚定的决心、坚决的态度,自觉遵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老干部满意的老干部工作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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