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渭南检察)近日,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副主任任俊潮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富平县人民检察院扫黑办被评为“办案先进集体”。
2019年以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中、省、市委和高检院、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作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民生工程,作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忠诚履职,全力以赴投入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62件532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60件604人,其中,起诉涉黑案件7件137人、涉恶案件49件461人、“保护伞”案件4件6人;法院已判决案件28件313人。工作中,会同市扫黑办、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建立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和线索移送管理等机制,市院共挂牌督办涉黑涉恶案件9件,会同市公安局挂牌督办重大案件6件,提前介入案件32件64次;认真开展“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工作,共翻查刑事案件11365件,向有关机关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35条;通过“一案三查”,共移送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38条。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减刑、假释等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共办理涉黑减刑案件16件;加大“打财断血”指控和监督,审查起诉的涉案财物共计13亿余元;结合办案,针对监管漏洞和问题隐患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7份,收到回复31份。强化宣传,在市级以上媒体发宣传稿件223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1次,拍摄专题宣传片2部,制作宣传展板400余块,编发专刊243期,发送短信5万余条,“两微一端”推送信息433条,开展实地宣传52次,发放宣传资料16万余份,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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